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齐洪德 通讯员 杨柳)11月19日下午,秦安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张春强受邀列席秦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就一起刑事案件发表检察意见,并就做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与秦安县人民法院交换了意见。
会上,承办法官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作了全面汇报和说明,承办检察官阐述了起诉意见和理由。张春强代表检察机关发表了检察意见,审判委员会委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量刑等方面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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