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陈孝志)11月25日,临夏县人民检察院就全县“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
督导中,检察官在红水河流域红台乡段就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及《检察建议》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并与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就共同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强化协调联动等进行了座谈,研究谋划今后工作。
临夏县检察院表示,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河长制办公室协调督导职能,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情况反馈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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