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检察院推动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发布时间:2021-11-24 14:12:13     

近日,清水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面加强河流治理监管,推进河道“清四乱”,努力改善水域环境,不断实现河道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该院配合县河长办全面开展督查,进一步推动河道“清四乱”及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整治。采取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清理整治从严从实、巡查督办跟踪问效等举措,以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及辖区内主干道、沿途道路、边沟渠清理和周边环境卫生整治为督查重点,对即知即改问题现场督办。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于反馈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乡镇依法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在法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并建立健全相应规章制度。 (马娟)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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