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检察院向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

发布时间:2021-11-01 16:29:03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陈孝志)近日,康乐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一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缓解其生活困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马某,系建档立卡户、聋哑残疾人,精神轻度发育迟缓,无固定经济收入,生活因案陷入困难。康乐县检察院收到马某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后,办案干警多次到草滩乡达洼河村被救助人家中,带案下访,与达洼河村干部一同了解情况,快速审查其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相关事宜,并鼓励马某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重拾生活信心,尽快摆脱困境。

经过康乐县检察院向有关部门请示汇报,省检察院近日向马某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2.5万元人民币。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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