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区检察院用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暖

发布时间:2021-10-19 23:04:10     

让检察温情看得见摸得着

——七里河区检察院用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暖

“发自内心地感谢你们,让我和孩子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近日,司法救助申请人魏某某的父亲在家中收到2.85万元司法救助金后,激动地向上门的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干警说。

这只是七里河区检察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今年22岁的救助申请人魏某某,是一起强奸案的被害人,二级智力残疾,属城市低保户。2018年5月底6月初,魏某某被桑某某强奸后,导致魏某某怀孕。2018年12月2日,魏某某下身出血被家人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魏某某系怀孕29周流产引发的大出血,家人怀疑其被强奸,遂报警。经司法鉴定,桑某某、魏某某是流产胎儿的生物学父母。

2019年12月20日,七里河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桑某某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魏某某经济损失28559.57元。桑某某不服提出上诉。2020年2月27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1年7月2日,救助申请人魏某某向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2021年7月20日,兰州市检察院将该案交办七里河区检察院审查办理。

司法救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与平台,是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经初步审查,救助申请人因流产大出血住院所花费用在案发后未得到任何赔偿,造成其家庭生活困难。其母亲亦系三级智力残疾、城市低保户,其父亲为照顾母女无法打工挣钱,家中亦无任何收入。

承办人在对相关材料审核时,发现还缺少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的生活困难证明不符合要求需要补正。申请人的父亲为照顾女儿也没时间和精力去找相关部门调取材料。案件承办人帮助申请人调取了相关证明材料,并向申请人所在街道社区核实其家庭困难状况,鼓励一家人放下思想包袱,重新面对生活。

为尽快让申请人得到救助,承办人及时协调院财务部门,保证司法救助金的及时快速发放。在决定对其救助2.85万元后,承办人亦考虑到申请人一家的思想顾虑,前往其家中宣布了救助决定,向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我全程参与了这次司法救助活动,使我感到非常荣幸,也感触颇深。检察干警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用实际行动向困难群众提供了优质的检察服务,传递了真切的检察温情。”社区工作人员深有感触地表示。

近年来,七里河区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检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大局,在办案中对司法救助线索推行“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启动”的工作举措以及“检察院+”的救助模式,不断提高司法救助工作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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