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帮助小蓉、小文的所有单位及工作人员!这些钱解决了家里的急迫困难,我一定尽全力抚养两个孩子健康成长。”近日,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在渭源县上湾镇常家坪村委会举行未成年人小蓉、小文(化名)国家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仪式,小蓉、小文的爷爷常某收到5万元司法救助金后,再三表达感激之情。
定西市检察院刑检部门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过程中发现,小蓉、小文的父母因刑事犯罪母亲遇害、父亲入狱,年幼的小蓉和小文成为事实无人抚养的孤儿,只能由年迈的爷爷奶奶临时监护,家庭经济困难。经审查,小蓉和小文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定西市检察院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经申报省人民检察院审批同意,决定向小蓉、小文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
国家司法救助关系法律公平和百姓冷暖,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暖心工程。为加强对司法救助资金的有效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在渭源县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定西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办案检察官与上湾司法所负责人、常家坪村委会代表,以及小蓉、小文的临时监护人常某签订了监管、使用司法救助金四方协议。发放仪式结束后,参会人员再次鼓励常某,希望他能够重拾生活信心,合理有效使用救助金,让两个孩子健康成长。随后,办案人员到小蓉就读的学校看望小蓉,并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小蓉进行心理疏导,经过一番交谈后,小蓉慢慢打开心扉,表示将会努力学习,积极面对生活,感恩和报答帮助过她的人。(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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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娃娃受伤后为给其治病,家里已是负债累累,感谢检察机关发放的救助金为我们解决了大问题。”近日,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名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时,受害人崔某某母亲感动地说。
2019年7月,被害人崔某某与郝某某因发生口角引起厮打,致眼部及头部严重受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法院虽判决被告人郝某某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117万余元,但因其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全部执行到位。崔某某受伤后因医治已负债累累,生活非常困难。
案件办理过程中,经审查认为崔某某的情形应对其予以司法救助。经兰州市委政法委审批,对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十万元,从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被害人的家庭困难,切实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关怀和温暖,将检察温暖带给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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