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故意致人重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辩护人不构成本罪的意见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不予采纳!”随着“小检察官”稚嫩而坚定的答辩,一场 “模拟法庭”庭审活动在控辩双方的激烈交锋中推向高潮。
9月9日,开学伊始,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西固区法院指导兰炼一小新区分校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让同学们“零距离”学习法律知识。
在兰炼一小新区分校法治副校长、西固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徐靖的指导下,同学们分别扮演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书记员、被告人等角色,将一起中学生故意伤害真实案例作为庭审素材在法庭上再现。庭审中,同学们充分体验了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等在法庭上的职责。经过法庭调查、讯问、辩论等程序,同学们初步了解了审判活动的全过程,明白了什么是犯罪,以及实施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制裁的道理。整个庭审活动衔接紧凑、程序到位,达到了预期目的。
通过“模拟法庭”这种法治宣传形式,让学生们亲身感受到法官、检察官、辩护人等虽然在法庭上身份不同、职责不同,但最终目的都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共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共同维护法律的神圣尊严。
“同学们,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信仰法律,就必须得学习,不学法就不知法,不知法就不能守法。”庭审结束后,徐靖以“远离校园欺凌”为主题,结合所办真实案例,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法治课。“通过今天的观摩和学习,我们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今后要遵纪守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远离违法犯罪,做与法同行好公民。”同学们纷纷表示。(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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