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检察院公开听证两起司法救助案

发布时间:2021-09-07 21:02:58     

让司法救助公开透明又温暖

红古检察院公开听证两起司法救助案

公开听证是推进检务公开、阳光司法的重要方式,也是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效举措。近日,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对两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案件一:2011年12月21日至27日,在兰州市红古区窑街街道,被告人马某甲与羊某某、马某乙预谋后,以将羊某某嫁给武威市凉州区农民苏某某为由,先后诈骗苏某某钱物88500元,其中6万余元均为向亲戚朋友借来的。被告人被判刑后,苏某某未获得任何赔偿,为偿还借款,生活陷入困难。

案件二:2014年8月7日,张某甲无证酒后驾驶无保险面包车与李某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追尾相撞,致使乘坐人张某乙抢救无效死亡,驾驶员李某某致重伤二级。截至目前,李某某共获得赔偿5000元,剩余263351.64元张某甲无财产赔偿,李某某自事故发生至今长期吃药,丧失劳动力,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基本靠儿子务农、打零工赡养,生活困难。

红古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办案检察官发现案件线索后,先后主动前往武威、永靖两地当事人家庭居住地实地走访调查了解,证实了相关情况,现场为当事人宣传了司法救助政策,指导案件受害人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救助程序启动后,得到了上级检察院及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核定了救助金额。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基本情况,提出了拟救助的意见。当事人苏某某、李某某分别陈述了案发后家庭生活困难情况,希望检察机关对自己给予救助。听证员就救助标准、救助金的用途等向承办检察官进行了提问,并听取了群众代表的意见。

听证人员对案件进行评议后,一致认为两起案件两名申请人均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同意检察机关对两名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参加此次公开听证的社会各界代表,对该院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特别是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让司法救助公开透明又温暖的做法表示肯定。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甘政法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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