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 魏世东)“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你们主动为我申请司法救助,还跑这么远给我送过来,心里很过意不去,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当事人的声音哽咽了。这是8月26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发放司法救助金现场发生的一幕。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一名申请人在某工地务工实行封闭式管理,不能及时赶往当地办理救助金发放手续。8月26日,在主办检察官王志宏的带领下,办案人员驱车300公里来到某工地,为申请人何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2.5万元。
据了解,这是一起因未成年的残疾孩子受刑事案件侵害,致使家庭生活一度陷入窘境,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予以救助的案件。经审查后,检察机关认为何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快速将案件层报省检察院审批后,决定对何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办案人员多次打电话给申请人,均不能取得联系,后联系其辖区派出所协助查找,经调查发现申请人因家庭困难,已前往金塔县打工,多方沟通后申请人表示其托人很不容易找了工作前来打工,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管理严格,要出厂区前往他处可能被辞退,恳请检察机关给予关照,当事人心情急切且无奈。
“我们就是为群众解决困难的,不能为了发放救助金的事情让人家被辞退,以后还得继续打工维持生活,他不能来,我们就送上门去。”了解这一情况后,主办检察官王志宏说。
据介绍,下一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救助程序、完善救助方式、增强救助实效,拓展多元化救助渠道,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做实做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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