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甘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某等 67 名被告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在甘谷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经甘谷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某等 67人自 2019年以来,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自己的银行卡或收购他人银行卡给上线,使这些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给被害人造成损失达500余万元,该67人涉案银行卡流入疑似总资金达18亿余元。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从定罪原由 、量 刑 等 方 面 对 全 案 进 行 详 细 的 阐述,并结合电信诈骗的高发态势、危害后果等进行陈词。同时,面对 32 名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公诉人一一进行了回应。最终,67 名被告人全部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郭洁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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