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检察担当 助力农民工追薪
——灵台县检察院为民办实事的故事
今年以来,灵台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把为民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始终,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动察民情、解民忧、送温暖、送服务,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检察工作成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2017年至2020年期间,陕西籍王某、陈某在灵台县上良乡承包经营苹果园期间,雇用当地26名农民工在其承包经营的苹果园内从事打药溶肥、割草剪枝、疏花疏果、套袋摘果等劳务,约定每个工作日70至80元薪酬不等,合计产生劳务费用23527元。约定支付薪酬时间到期后,王某、陈某二人以无钱或再等等各种理由推脱。为维护自己的权益,26名农民工向有关部门咨询后,于2021年6月向灵台县检察院申请起诉。
灵台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了解案件情况,逐个联系核实农民工欠薪情况、及时固定欠薪证据并稳定农民工情绪。承办检察官经过认真审查案件,认为不管大钱小钱都是农民工的血汗钱,26名农民工与王某、陈某存在劳务合同关系,可以向法院起诉王某、陈某要求其支付劳动报酬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一方面联系了法律援助中心,推荐专职律师免费为农民工代理诉讼;一方面,因证据确实充分,且农民工权益急需保护,检察机关于6月21日依法向灵台县法院发出26份《支持起诉书》。后经法院审理,全面采纳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意见。近日,26名农民工顺利拿到了应得的报酬。
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维护了26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向社会宣传了检察机关全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检察担当。(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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