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守司法为民解难题
——临洮县检察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侧记
临洮县检察院干警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教育整顿与检察工作两手抓,把司法为民融入依法办案的全过程,着眼于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切实把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取得明显成效。
解决群众烦心事
“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杯热茶。”临洮县检察院热情接访信访群众,通过检察长接访、案件办理、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一系列措施,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28件,导入程序8件,当面对信访人释法说理答复20件,解决了信访人的揪心事、烦心事。
信访人李某因丈夫王某在梁某交通肇事一案中身亡,临洮县人民法院判决后,被告人梁某一直不履行赔偿责任,经法院强制执行,梁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信访人李某因病无法劳动,没有经济来源,且患有多种疾病,需长期治疗,生活陷入严重困境,便来到临洮县检察院寻求帮助。检察长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了信访人李某,详细了解案情,并建议李某向临洮县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为全面了解案情,把为民办实事落实到检察工作中,检察长带领办案组成员到救助申请人家中走访,详细了解被害人家属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来源,在了解到救助申请人家属因案致贫的情况后,依法快速办理该案,并确定救助金额呈报上级检察院审批。
增强群众风险意识
为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临洮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在临洮县洮阳镇城南广场以及临洮县窑店镇窑店村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干警通过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手册、讲解典型案例、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犯罪的利诱性特征和严重社会危害性,并结合近年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案件,解读了我国关于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规定,告诫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要端正心态,做到理性投资,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和民间高息借贷活动。
在国际禁毒日期间,临洮县检察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第一、二、三党支部联合椒山社区在县城城南广场、联合窑店村在窑店镇街道分别开展了“绿色人生 健康无毒”禁毒普法宣传活动。干警通过设置展板、发放禁毒宣传资料、现场宣讲、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介绍了新型毒品的类型、危害,吸毒、贩毒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以及如何抵御新型毒品侵害等,提倡广大群众自觉“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为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执法理念,临洮县检察院于近日召开听证会对张某某涉嫌盗窃案、党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薛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3起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对听证过程进行监督,同时充分听取案件当事人、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及值班律师各方的意见。
听证会上,承办人对上述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情况、认定的案件事实、认罪认罚情况、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的理由向听证各方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和解释,并听取了案件当事人对检察机关作出拟不起诉的意见。听证人员在听取承办人的汇报和案件当事人意见后,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对3起案件作出拟不起诉符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也体现了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理念。听证会结束后,临洮县检察院依法对上述3起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龚利芳 通讯员 韩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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