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孙涛 通讯员 雷耀强)近日,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和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签发了《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服务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陇西全面推行,开启了河流监管治理新模式,将为全县河流治理和水生态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实施意见》通过建立日常巡查报告、联动协作、联席会议和警示教育四项制度,重点排查侵占水域岸线、违法排污、乱倒垃圾、违规采砂等涉河道突出问题;对侵占河道、围垦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堤防等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侵犯国有财产和涉及公共安全等领域的问题,通过“两法”衔接方式,利用检察公益诉讼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修复受损生态;综合运用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提起公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破坏水环境、危害水生态、影响水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提升全县水环境治理能力、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贡献检察智慧。
“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建立以来,陇西县检察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司法办案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立足县域,充分发挥河长办、检察机关职能,对全县范围内1条黄河一级支流和14条渭河一级支流涉河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线索80余条,目前正在办理中。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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