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近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杨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永登县树屏镇毛茨村案发现场公开开庭审理。
据悉,永登县树屏镇毛茨村村民杨某某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租用该村的集体农用土地用于开采粘土、修建砖厂和办公用房,使17.67亩基本农田遭到了严重破坏。
3月9日,兰州市检察院向甘肃省矿区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杨某某停止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的侵害行为,并对损毁的17.67亩基本农田复垦至可耕种状态。
庭审中,杨某某当庭表示,深刻认识到了非法占用、损毁基本农田的危害性,并将立即拆除违法建筑,修复损毁的农田,尽最大努力挽回对农田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坏。法庭当庭宣判,支持了兰州市检察院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于庭审之日起两月内对非法占用的农用地停止侵害恢复至可耕种状态。
庭审现场的旁听群众表示,此次现场公开庭审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切实增强了大家保护耕地的意识。
责任编辑:高富强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