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 通讯员 梁文华)为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近日,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服务戈壁农业,保障乡村振兴”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就严厉打击危害农业农村发展刑事犯罪,助力酒泉农业绿色发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开展执法检查与“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和“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相结合,集中力量开展好案件执法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案卷资料和报表数据、案例研讨等形式,发现一批危害农村农业发展的刑事案件线索,查处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有影响的涉农刑事犯罪案件;两级院刑事检察部门要加强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协作,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形成涉农检察监督合力;要主动作为,加强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林业和草原、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立足刑事检察职能,把检查监督和开展服务结合起来,通过主动走访、送法上门、开展法治辅导讲座、法律宣讲等多种灵活形式,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效果,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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