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州区人民检察院就张某交通肇事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召开公开听证会。
张某驾车时因疏忽大意,与横穿马路的被害人发生相撞,造成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张某积极救助,主动报案,并对被害人家属作出赔偿,获得谅解。主办检察官详细阐述审查认定的事实、相关证据、法律依据,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出发,认为相对不起诉更有利于体现刑法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功能,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
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张某无前科,鉴于其能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经过公开听证,听证员一致同意对该起案件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王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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