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践初心 不负韶华风帆劲
——天水市检察机关打造“八大亮点”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天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发魁调研企业复工复产情况。
2020年,天水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 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在全省检察机关各类会议上做经验交流9次,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获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全省检察理论研究组织工作、全市理论武装工作、全市禁毒工作先进单位和平安天水建设优秀单位,麦积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秦州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秦安县检察院新媒体荣登中央政法委第二届 “四个一百”全国优秀政法新媒体微博、今日头条百强榜,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第六检察部荣获甘肃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武山县检察院孙玉凤被最高检评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先进个人,市检察院刘红霞被评为甘肃省三八红旗手,并被最高检提名为“守望正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候选人,2人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4人在省级以上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奖。
亮点一 深耕主责主业,做实做强法律监督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尊重和保障人权。严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关,共批捕775人,起诉1611人。认真落实“少捕慎诉”刑事政策,不捕率、不诉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不断加大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共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951件,书面监督纠正151件,全部被执行机关采纳。市检察院发现1名即将刑满释放的罪犯为命案在逃嫌疑人,移送侦查机关侦破了22年前发生的命案。
着力提升民事检察工作水平。坚持有申诉必受理、必审查,努力保障民事裁判公平。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49件,已全部办结。麦积区检察院办理的1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被评为全省民事诉讼监督典型案例。
持续加大行政检察工作力度。既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支持依法行政。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236件,同比上升275%。市检察院与秦安县政府联合化解一起持续上访诉讼达22年之久的矛盾纠纷,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并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专题报道。
亮点二 检察改革赋动能,创新发展立潮头
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落实见效。加强与监察委员会和政法各单位沟通衔接,认真履行检察机关主导责任,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力促进矛盾化解、社会和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8.75%,位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
天水市检察院在龙城广场进行 公益诉讼宣传活动。
持续严格规范司法。深入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对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和案件质量中的共性问题,建立台账逐一整改销号。对不批捕、不起诉等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通报至案件承办人,责令限期整改。压实领导干部办案责任,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1013件。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68人次。
创新优化检察管理。实施“亮点品牌创建”工程,促进全市检察工作整体提升。全面推行检察官业绩考评,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效评价标准,努力在工作中求极致。严格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与人行天水中心支行签订了《惩处洗钱犯罪合作协议》。认真开展“抓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专项行动,印发《关于切实严明纪律严格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的通知》,着力营造比学赶超、狠抓落实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助力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全面完成检察工作网、“桌面云”平台建设、互联网门户网站及检察内网升级改造。
积极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益诉讼工作的审议意见》“回头看”工作。组织开展以“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20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持续深化检务公开,组织公开听证评议案件191件次。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邀请评议、监督办案185件。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公开案件法律文书1716份、案件程序性信息3071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51条。
亮点三 利剑力斩黑恶,全力守护一方平安
天水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精准发力,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共批捕以涉黑涉恶移送的案件86件228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44件389人,起诉村霸9件10人,起诉“保护伞”4人。
及时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及各阶段工作方案,根据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针对突出问题,动态调整阶段性“施工图”。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参与办理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案69件。建立“专项检查+督导调研+大要案挂牌督办”的立体督检模式,开展专项检查,对梳理出的问题采用现场督办、发文通报、组织“回头看”等方式逐一解决。
秦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 恶势力集团犯罪案庭审现场。
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核查”“回头看”“线索清仓”等专项行动,共受理、排查、移送“保护伞”及涉黑恶势力案件线索159条。落实关口前移,优化办案模式,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发出继续取证、提出补侦意见,严格执行市检察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十四个一律”工作机制,努力提高黑恶案件质效。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在各级纸质、网络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市检察机关“两微一端”编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开展扫黑除恶进企业、进工地等“八进”活动,积极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向涉及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的重点区域、行业发出检察建议72份,已全部被采纳并及时整改。
亮点四 用法治力量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天水市检察机关主动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充分利用法治资源优势,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护航脱贫攻坚。
严厉打击涉农和扶贫领域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惠农资金等犯罪,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等微腐败犯罪。共批捕406人,起诉930人。
畅通渠道解决贫困群众的司法诉求。坚持让群众只跑一次的原则,对涉检上访的建档立卡户建立绿色通道信访机制,通过绿色通道接访980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向24名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77.6万元。深化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农民工工资报酬43件1510万元。
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市检察院先后组织深入帮扶村开展帮扶工作40余次,其中组织65名帮扶责任人到村开展工作15次,组织23名脱贫攻坚联络员到村开展帮扶工作11次,市检察院帮扶的15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全部脱贫,脱贫率达100%。
亮点五 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天水市检察机关聚焦“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目标,突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取得良好效果。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32件,提起公益诉讼24件。通过办案,挽回、复垦耕地223.5亩,修复被毁林木338.8亩,治理恢复水源地123亩,清理河道60公里,督促清除各类垃圾、废弃物120吨。
认真落实市委出台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把监督做成刚性、做到刚性。构建“专业化法律监督+社会化综合治理+恢复性司法实践”的生态检察模式,在秦安县建成占地约200亩的全市首个异地修复检察生态公益林基地。
对行政机关敷衍推诿、拒绝整改的,敢于亮剑,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5件。开展文物保护和铁路沿线安全两个专项活动,助力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消除铁路安全隐患点14个。秦州、麦积区和武山县检察院办理的3起案件入选全省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村“两委”干部等一线工作者中选聘79名公益观察员。通过圆桌会议讨论43起案件,提高司法效率,减少司法成本。将“文来文往”的送达方式变为邀请行政机关参与的“面对面”互动交流,通过公开宣告方式送达诉前检察建议147件。
亮点六 推进护企之路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天水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检察院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系列部署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助力营商环境建设,探索确立“创新跟着问题走,服务跟着需求走,保障跟着办案走”的“三跟进”护企安商新模式,为民营企业吃下投资兴业的法治“定心丸”,收到良好效果。
天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发魁走访企业。
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列出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正确处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强化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保障措施等5项18条“正面清单”,方便干警“照方抓药”。
以办案为中心,努力让检察环节的工作链变成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安全链、公平链。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创新创业权益、妨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犯罪,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秦安县检察院办理的1件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评为“甘肃省检察机关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年”活动,实行检察官定点联系制度,疫情期间两级检察院检察长主动走访企业,深入调研生产一线,健全完善检察服务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联合市、县(区)工商联走访企业228家,发现问题线索37条,挂牌督办30条,均已办结并反馈企业。
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代表、民营企业家等128人参加,共征求到有关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30余条,全部分解到相关业务部门落实。依托“两微一端”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助企惠企绿色通道,接受法律咨询60余次。
亮点七 开创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新局面
天水市检察机关自觉扛起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责任,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创新机制,强化举措,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天水市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麦积区检察院组织学生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意见》,明确加强预防校园违法犯罪工作目标。与公安机关建立“一站式”询问机制,对被性侵未成年人采取“一站式”询问,减少二次伤害。着力构建社会化帮教体系,成功帮教涉罪未成年人43人。
联合教育部门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共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167场次,覆盖学校322所,受教育学生26万人次,法治“云课堂”基本实现对全市中小学全覆盖。
亮点八 高标定位走好基层院跨越发展路
天水市检察院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坚持高标定位,积极适应基层检察院建设新形势,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十化”建设新要求,着力构建新时代基层院建设“一体化”模式。
党建业务一体化,上下同步强化政治引领。把抓细抓实党建工作作为抓基层院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示范带头作用,将市检察院班子成员联系基层院制度延伸至基层院党支部,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前,7个基层检察院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均已达标,秦州区检察院、清水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市基层党建示范点,麦积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示范点。
办案机制一体化,同频共振提升办案质量。不断强化监督机制建设,持续推进司法办案规范化标准化,制定了《天水市检察机关检察官办案瑕疵累计积分惩戒办法》,印发了《统一调用辖区检察人员办理案件暂行规定》等一整套保证案件质量的制度机制。有2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例,8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2份法律文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
培优育亮一体化,凝心聚力强化发展动能。实施人才强检战略,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强化干部协管责任,积极争取组织部门支持,配齐配强基层检察院班子。建立全市检察专业人才库,选拔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理论研究等专业人才31人,组建4个案件咨询组,作为检委会讨论案件的参谋和助手。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和“传导式”培训工作,开展政法院校素能培训、资深检察官“传帮带”、庭审观摩、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全力提升基层院队伍整体素能。不断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培养和选树力度,依托市级“双先”资源库培养业务标杆,对4个基层检察院集体和21名基层检察院干警进行重点培养。实施“一院一品”工程,每个基层检察院结合实际打造一项亮点工作。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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