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首席记者 何明霞)近日,张掖市检察院与共青团张掖市委、张掖市阳光青少年法律服务援助中心、甘州区天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署张掖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协议。
据了解,该协议商定2021年1月至12月,由检察机关负责搭建平台、制定标准、引导规范和促进购买社会服务,做好司法办案与社会服务的程序转介工作,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团市委负责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司法社工机构的孵化和培育规划,做好社工和志愿者的发展计划、政策引导和培训落实,联合检察机关做好服务准入、监测和评估工作。社工组织承担少年社工的责任,按照协议确定的服务清单、服务标准和流程开展工作。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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