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检察机关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综述

发布时间:2021-01-07 22:21:00     

让企业吃上法治“定心丸”

——酒泉检察机关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综述


“感谢检察官实地走访企业,上门问需问计,为我们提供贴心的法律服务。”2020年12月24日下午,甘肃祁连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卢炳彦将一面“检察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履职尽责服务护航民企发展”的锦旗送到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对检察机关关心帮助企业发展深表感谢。

2019年以来,酒泉市检察机关持续深化“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注入了强有力的“检察力量”。

密切沟通协作,夯实检企共建基础

为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酒泉两级检察机关与工商联签印发《“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深入人大、政协、公安、法院、税务、市场监管等单位,了解掌握企业负责人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履职情况,以及近年来全市民营企业基数、生产经营现状,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通过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会、推进会、座谈会,主动邀请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领导和民企代表参会,现场商榷交流、征求意见,建立联席会议、情况通报等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确保中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要求落地见效。

聚焦主责主业,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依法严惩侵害民企投资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盗抢骗”等刑事犯罪,扫除以暴力、“软暴力”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管理费”、欺行霸市、寻衅滋事等扰乱生产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犯罪,坚持做到快捕快诉,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严惩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坚决维护企业经营安全,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切实加强涉民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畅通申请监督渠道,加大对涉案财产执行的监督,深入开展涉民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检察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促进争议得到实质性解决,让企业吃上法治“定心丸”。

坚持公共利益和民营经济“双保护”,对民营企业损害公益案件,在诉前进行约谈,对整改到位的不再启动诉讼程序,既稳妥有效修复受损公益,又避免机械执法损害民企发展。

延伸工作触角,提升服务企业质效

以“千人进万企”调研走访活动为载体,主动到企业问需问计,帮助民营企业解忧纾困。近两年来,全市检察干警深入673家民营企业开展走访座谈,提供法律咨询600余次,办理问题反映79件。

坚持重大案件、重要线索领导挂牌督办机制,两级检察院院领导亲自督办、亲自跟进办理涉企案件、线索58件;积极畅通民营企业权益保障渠道,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指派专人负责,落实“三个优先”,实现7日答复,3个月办结,对民企来信来访及时主动反馈办理结果。

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剖析涉企典型案件和发案规律,对案件背后暴露的民企内部管理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定期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依托“两微一端”线上宣传平台,定期发布涉及民企投资经营、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帮助民营企业明确法律红线,防范法律风险。(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 通讯员 赵佳丽)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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