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传递司法温度

发布时间:2020-12-06 21:13:11     

“我今天要向我的妻子高某某诚恳地说一句‘对不起’,希望她能原谅我的所作所为,不管以后能不能一起生活,我都想跟她说,我会好好做人。”这是华亭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向被害人道歉时的情景。

今年2月29日,朱某某叫赌气回娘家的高某某回家,二人没说几句话又发生争执,朱某某一气之下捡起地上的棍子击打高某某腿部、腰部、臂部,致其多处骨折,后朱某某骑摩托车离开,高某某被其父亲送往医院治疗并报警。

经鉴定,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朱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案件到检察环节后,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该案属于轻微刑事犯罪,且涉及家庭矛盾,本着对法律和家庭负责的态度,分别走访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家庭及邻居,了解到二人育有一子一女,夫妻关系依然存续,若能让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更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承办检察官对高某某讲法律、摆事实,高某某提出赔偿6万元则愿意达成刑事和解。但朱某某属于建档立卡边缘户,经承办检察官耐心调解,朱某某赔偿高某某3万元,高某某对其刑事部分予以谅解。

11月30日,华亭市检察院对此案拟作不起诉处理并举行听证会,公开听取华亭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办案民警及被害人高某某对本案的处理意见。

“这个不起诉决定也挽救了两个家庭,法理之中还存有情理,体现了理性和平执法的观念,非常好。”华亭市人大代表周红星说。

最后,参会的听证人员均同意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小锋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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