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检察职能 创新综合治理
——嘉峪关检察机关防范打击金融诈骗犯罪聚合力
为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类犯罪,今年以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通过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开展普法宣传等工作,创新综合治理,取得一定效果。
采取有效措施 严惩金融诈骗犯罪
嘉峪关市检察院把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犯罪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求各相关部门通过履行审查逮捕、起诉、提出检察建议等工作,全力抓好落实,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打击时效。市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委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分析研判金融诈骗类犯罪动态,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办理非法集资案件5件24人,骗取贷款案件3件9人
加强提前介入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在办理马某、任某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和汪某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侦查,重点围绕资产查控、证明非法占有目的、区分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等方面提出取证要点,将追赃挽损贯穿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全过程。嘉峪关市城区检察院在办理马某、任某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促成犯罪嫌疑人向集资参与人退赔违法所得近299.81万元。
参与综合治理 形成双赢多赢共赢局面
嘉峪关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震慑犯罪、树立形象、教育公众、防范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法律宣讲活动,通过庭审观摩教育、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等活动,广泛向群众讲解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的法律常识,接受群众的咨询,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P2P网络平台诈骗、网络非法集资、第三方支付平台诈骗等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有关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促进综合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突出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检察建议,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先后向市银保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等3家单位从提高金融风险研判、强化监管手段、建立风险联动排查机制等方面提出检察建议。三家单位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完全采纳,及时整改落实,形成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首席记者 苗丰俊 通讯员 屈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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