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侵占农田公益诉讼案

发布时间:2020-11-25 15:08:15     

彰显检察担当 体现检察温度

靖远县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侵占农田公益诉讼案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郑银国 通讯员 包涛 魏盛丽)近日,靖远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获知,该县东升镇红湾村供电站附近的农田里新建猪舍三座,经初步研判,可能涉嫌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依法调查,三处违建猪舍系东升镇红湾社村民岳某、岳某某、张某在自家承包的农田里未经批准自建的,侵占了基本农田,违反相关法律。随后向靖远县自然资源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积极保护基本农田。

  检察建议发出后,办案检察官在入户回访中得知,岳某等三户家庭人口多,无固定收入,生活困难,均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今年政府为加快脱贫步伐,提供了养猪的资金和政策,但没有猪舍。几家的承包地都离家不远,认为自家承包地里怎么用都可以,就相约在自家承包的农田里兴建养猪场以促增收。经过检察官耐心的释法说理,岳某等认识到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

  此案既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又涉及脱贫攻坚重要领域,引起了靖远县检察院党组的高度重视,要求办案检察官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在维护法律的同时,彰显检察担当、体现检察温度。后经与靖远县自然资源局、东升镇政府多方协商,共同研究相关法律政策,制定整改措施,依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农业用地管理工作相关精神,督促岳某等三户设施用地由东升镇人民政府备案,并配合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对占用的基本农田进行补划。这一做法得到了岳某等农户的高度认可,也使附近的村民受到了教育,起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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