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检察助力创建“无欠薪”城市

发布时间:2020-11-19 22:03:13     

       今年以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将打击“欠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主动加强内外协作,积极服务“无欠薪”城市创建活动,努力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突出办案重点,惩治犯罪和化解矛盾并重  

  肃州区检察院对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期间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嫌疑人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对恶意欠薪犯罪嫌疑人形成有力震慑。

  始终将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始终,对积极配合、足额支付工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做非罪处理,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坚持“最大限度追欠止损”。深化检调对接,加强释法说理和矛盾纠纷化解,最大限度鼓励、督促犯罪嫌疑人支付拖欠劳动报酬。

用足用活司法政策,依法做不起诉处理

  今年以来,通过司法办案,为132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24.9万元,既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主动加强与劳动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牵头召开打击欠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通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办理情况,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司法认定的6个方面热点、难点法律适用问题和8个方面的程序衔接问题开展专题研讨。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完善了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起劳动监察部门的信息联络员和检察机关案件监督员“点对点”的互动对接机制,确保检察机关及时掌握案件信息并介入引导取证,促进劳动保障监察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

  强化内部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农民工合法权益救济“绿色通道”,认真开展农民工信访接待工作,依法支持农民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强化源头预防,增强劳资双方法律意识

  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贯彻落实,针对部分企业不严格落实工资支付制度和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的问题,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开展针对不同群体的法治宣讲。

  开展“建筑领域风险防控”专题讲座,联合人社部门对全区36家建筑企业的72名经理和项目负责人开展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串通投标罪为重点,以依法规范经营、防范法律风险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讲,分析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进行“把脉”“诊断”,引导民营企业家学法、懂法、用法。

  指派检察官亲赴施工现场,利用农民工休息时间,聚焦农民工最关心的工伤、欠薪维权问题,推出“快餐式”法治宣讲,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农民工讲解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伤认定、维权途径等问题,并向农民工发放该院编制的《创建“无欠薪城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卡片资料,便于农民工学习掌握如何维护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肃州区检察院将持续强化工作措施,坚持从严打击,加强刑事和解,始终把追讨欠薪、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司法办案的重中之重,积极为创建‘无欠薪’城市贡献检察力量。”肃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安明表示。(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 通讯员 程 辉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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