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宁区检察院积极履职司法救助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0-11-19 12:44:30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通讯员杨英芬)近年来,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检察院坚持将开展司法救助作为检察机关服务脱贫攻坚、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检察资源,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先后为10余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提供有效救助,化解社会矛盾,传递检察温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危难中感受司法温暖。

         转变观念积极主动作为。针对司法救助制度社会知晓度不高,部分当事人不知道向检察机关申请救助的情况,安宁区检察院确立“主动救济”的司法理念,在办案中推行“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调查”举措,向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主动宣讲救助政策,积极发挥检察环节刑事司法救助的主动性,确保不遗漏应当救助的刑事被害人。如办理的牟某司法救助案,牟某因被他人致伤,花费高额的医疗费,而法院判决的赔偿款长达五年仍无法到位,家庭困难。检察官通过排摸发现线索后,进行了调查了解,认为牟某的情形符合司法救助的对象,积极引导牟某向本院申请司法救助。

       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针对以往司法救助仅依靠申请人向控申部门提出,办案部门疏于发现和移送救助线索,难以做到及时救助的情况,安宁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加强协作,要求刑检部门在办理案件中应当注意发现并及时移送司法救助线索,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救助力度。今年以来,安宁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已向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移送2件司法救助的案件线索。

      突出重点彰显司法温情。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重点向贫困户倾斜,解决当事人迫在眉睫的生活困难,运用有限的司法救助资金发挥最大的救助效用,为服务脱贫攻坚贡献一份检察力量。如办理的瞿某司法救助案中,刑事被害人瞿某原本依靠父母经营的一家理发店生活,其被人伤害后左手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家中不得已将理发店转让,家庭生活陷入困难,检察官了解到该情况后,启动救济程序,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安宁区检察院通过开展司法救助,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提供有效的救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体现了新时代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担当和情怀,在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中展现出应有作为。

责任编辑:甘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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