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魏世东 通讯员 马琳)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政策,11月12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对2起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召开不起诉公开宣告,被不起诉单位代表、被不起诉人、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律师代表现场参加公开宣告。
公开宣告中,承办检察官宣布不起诉决定书,阐述了不起诉理由,并结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和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特殊司法政策,以案为鉴,对被不起诉单位和被不起诉人开展法治教育和训诫谈话,进一步促使被不起诉人真诚认罪悔罪。公开宣告结束后,检察机关向被不起诉单位和被不起诉人现场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
4名被不起诉人在具结悔过发言中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依法诚信经营,加强企业管理,堵塞管理漏洞,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在生活中要学会宽容,遇事冷静,遵纪守法,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列席公开宣告活动的侦查人员和律师代表对检察机关不起诉公开宣告活动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公开、公平、公正,程序透明,释法说理充分。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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