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走笔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19年以来,临夏县人民检察院以深入推进“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为载体,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优的环境、更实的举措扶持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他们立足检察职能,贯彻“六稳”“六保”工作部署,依法维护民企权益,努力做民企发展的“护法使者”,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了检察力量。
“少捕慎诉”
始终坚持贯彻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在办理民营企业股东、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涉嫌犯罪的案件中,对社会危险性小的经营者,一般依法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对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涉案财物,原则上不予查封、扣押和冻结。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对涉民营企业股东、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涉嫌犯罪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1人。
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开展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工作的同时,协同推进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方位、多角度营造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共办理涉民企刑事案件6件,其中5件为侵犯民营企业权益案件,对1件侵犯民营企业权益的诈骗案件法院判决畸轻,提出抗诉,法院作了改判,敦促被告人退回8.8万元。
“绿色通道”
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协调,共召开2次联席会议,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共同开展调研等常态化机制,及时了解民企的发展状况,全面掌握民企的司法需求,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民营企业控告申诉“绿色通道”,形成维护民企权益的合力。
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指派专人负责,优先受理民营企业投诉,优先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优先处理民营企业维权,实现7日答复、3个月办结,并及时主动反馈办理结果。
“千人进万企”
近两年来,临夏县检察院持续推进“千人进万企”活动,联合工商联走访全县民营企业120家,全面收集、认真梳理企业反映问题、线索14件。为切实推动问题解决,检察长、党组成员主动担当办理问题线索,依法快捕快诉针对民营企业实施盗窃、诈骗等犯罪案件4件9人,帮助企业追赃完损25.3万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民营企业生效民事判决执行情况的法律监督,联合兰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对1件行政判决执行督促法院尽快执行,促成原被告同意执行和解。同时,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帮助企业建立防骗防盗规章制度6项,帮助企业协调相关部门解难题6件。
“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大局,忠实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加大服务力度,增强服务质效,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临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志说。(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陈孝志通讯员 张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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