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提出,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 近年来,临夏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聚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从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地方入手,在服务大局中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与全县重点工作深度融合,为守护绿水青山美 丽 家 园 作 出 了 积 极贡献。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2017年5月,临夏县群众马某以建设公共墓地为由,采取破坏性手段,毁坏位于麻尼寺沟乡某村的林地5.4亩。县检察院接到线索后迅速行动,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并以公益诉讼人身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围绕诉讼请求阐述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出示了相关证据,最终达成被告人马某限期按照农牧局出具的恢复方案自行恢复被毁林地内植被的调解协议,后马某家属对被毁林地植被按要求进行了恢复,并验收通过。
2018年以来,临夏县检察院在各乡镇摸排生态环境领域线索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份,监督拆除违建建筑物2处。针对部分乡村集镇存在贩卖、收购野生动物的情形,向森林公安发出检察建议2份,森林公安迅速开展了专项打击整治活动,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得到了有效遏制。
提高公益诉讼质效
临夏县检察院不断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定期从案件办理、完善机制、队伍素能等各方面提高公益诉讼质效。
建立了任务清单以及督查工作台账,采取月汇报、季总结及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方式,一件一件抓督查,一项一项抓落实,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结合工作实际,广泛走访行政执法部门和重点乡镇开展普法宣传,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收集社情民意,充分利用法律政策宣传小分队、“两微一端”等平台开展公益诉讼专项宣传、以案释法,发放公益诉讼指南等宣传资料,不断提高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2018年以来,针对犯罪行为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临夏县检察院及时向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大限度挽救受损公共利益,目前已恢复被毁国家二级公益林5.4亩,恢复26亩耕地种植条件。
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临夏县检察院密切关注与高质量脱贫和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乡村环境卫生问题,通过集中力量巡回各乡镇开展拉网式摸排,从执法检查部门通报中发掘线索等方式,收集各类问题线索30余件。随后,向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份,督促行政部门整改了一批乱堆、乱放、乱扔生产生活垃圾的问题,使乡村面貌焕然一新,人居环境更加干净整洁。(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陈孝志 通讯员 张兴华)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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