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检察院助力守护青少年健康明天

发布时间:2020-09-15 20:37:08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我们是岷县检察院检察官,现向你单位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如下……”9月11日,岷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岷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在公开宣告室召开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以公开宣告的方式向上述两家单位相关负责人送达检察建议书,并通过电子屏向参会人员出示了办案人员走访调查的相关视听证据,进行了示证、说理,听取了被建议单位负责人意见。

  岷县检察院检察人员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校园周边部分商户存在销售“辣条”的现象。岷县检察院检察人员对部分乡镇中小学校附近的商铺及时开展实地走访调查,通过调查发现,岷阳镇、闾井镇等五个乡镇11所中小学校附近的16家商铺,在店门口地面、柜台等显眼位置摆放各种辣条食品,售价均在5毛、2元不等。

  “辣条”是高油、高盐、高添加的调味面制即食方便食品,经常食用不利身体健康。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校园及周边禁止销售“辣条”的公告》规定,在校园周边200米内禁止销售辣条。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岷县教育局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负有法定监管职责,其未依法履行对校园周边销售“辣条”食品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岷县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述两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积极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贯彻公告精神,在全县所有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销售“辣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青少年身体健康。

  在座谈会上,两家单位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对岷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助力校园食品安全的做法表示欢迎和支持,将严格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积极落实整改,并对今后开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下一步,岷县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公益诉讼 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采取实际行动,合力消除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隐患,守护校园食品安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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