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下午,张家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邀参加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就日前公开审理的马某伟等2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依法履行法律监督,并发表监督意见。
在听取了承办法官汇报办理情况和审委会各委员意见后,检察长就该案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量刑建议等具有争议性的焦点问题发表了检察意见,三项检察意见被审委会采纳。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将法院接受法律监督有效前移,有利于消除法检两家在法律规定的理解和适用方面的分歧,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案件的办理体现了法检两院高度的政治站位,两院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扫黑除恶工作精神,合法准确打击恶势力犯罪,切实做到保障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正。(王文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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