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检察机关 让检察建议“刚性”十足

发布时间:2020-08-06 20:41:25     

金川区检察院“做成刚性”:被建议单位认为指出的问题客观真实,建议具体详实,后续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执法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近日,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金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公开宣告会。宣告会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见证。

  金川区检察院在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金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在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行使行政处罚权、向法院申请行政非诉执行过程中存在未按相关规定送达文书、行政执法行为未形成执法案卷等相关问题。金川区环境卫生管理局还存在当事人的诉讼期限未到就申请强制执行,未收取罚款即向法院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或申明放弃收取罚款等情形,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区环境卫生管理局不当履行行政处罚职责和不当申请行政非诉执行的问题,金川区检察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期限申请强制执行,对已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得随意变更或放弃,以维护国家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权威性,维护国家利益。

  宣告会上,区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人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认为检察建议所指出的问题客观真实,建议具体详实,后续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执法,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及时回复有关情况。区环卫局负责人还对履行职责中存在的难处、问题等作出说明。


皋兰县检察院“做到刚性”:联合县文旅局、水阜镇政府就老鹳烽火台遗址遭到破坏后的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查看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近日,皋兰县人民检察院与皋兰县文旅局、水阜镇政府就老鹳烽火台遗址遭到破坏后的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查看。

  据了解,老鹳烽火台遗址位于皋兰县水阜镇老鹳村西1千米处的山梁上,明代所建,属于国家保护文物。经皋兰县检察院现场调查发现,烽火台台体底部有一窑洞,50米保护范围内存在人为搭建的寺庙一座,该情形违反了《长城保护条例》和《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为此,皋兰县检察院遂向该县文旅局及水阜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县文旅局及水阜镇政府及时整改,对烽火台50米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对台体底部的窑洞恢复原貌,最大程度地对烽火台进行了保护。

  6月初,根据省市检察院和文物局关于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部署,皋兰县检察院联合县文旅局及各乡镇对全县6镇共50处长城遗址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实地查看,无人机拍照等方式,详细了解各烽火台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保护现状。通过对发现问题的分类汇总和登记,共发现10余处烽火台遗址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6月底,该院就发现的问题向县文旅局和有关镇政府制发4件诉前检察建议,并当面宣告。检察建议发出后,县文旅局作为监管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立即召开会议部署安排,向县移动公司、各乡镇发出整改通知书,对各乡镇分管文物工作的副镇长及全县的文保员进行专题培训,强化对烽火台遗址的保护。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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