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孙涛 通讯员 康新文)近日,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就唐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李某某涉嫌诈骗案,邀请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集中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公安机关首先就两起案件的发案、侦破过程、涉嫌的犯罪事实、移送起诉的罪名认定等内容,向与会人员作了说明。承办检察官分别汇报了两起案件经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证据情况以及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和理由。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就其犯罪行为给他人、社会和家庭造成的危害谈了认识,表示认罪悔罪。
值班律师、人民监督员分别发表了意见,认为两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诚恳,社会危害性较小,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责任编辑:高富强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