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检察院携手公安法院专项治理醉驾犯罪收效良好

发布时间:2020-07-15 15:15:41     

有效遏制醉驾案件高发态势

——城关区检察院携手公安法院专项治理醉驾犯罪收效良好
 

  酒驾、醉驾不仅危害自身安全,还给他人带来生命危险。虽然醉驾已入刑,但酒驾、醉驾仍屡禁不止。2018年以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每年受理醉驾刑事案件均在500件以上。

  为有效遏制醉驾案件高发态势,更好惩治醉驾犯罪,维护公共安全,自去年以来,城关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携手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大力开展醉驾犯罪专项治理行动,坚持预防和打击双管齐下,有效震慑了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依托两大平台 提升办案质效

  “醉驾类危险驾驶案件居高不下,不仅占用着大量司法资源,而且还存在公检法三家事实认定不规范、执行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如何有效解决这一难题,是我们目前最紧迫的事。”城关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对此,城关区检察院依托机制建设、座谈磋商两大平台,打通部门沟通壁垒,促进办理醉驾类危险驾驶案件提质增效。

  城关区检察院与公安、法院三家联动,共同建立危险驾驶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制定《危险驾驶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一般在刑事拘留7天内完成对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犯罪嫌疑人的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并且对具有法定从重情形且社会危险性较大的犯罪嫌疑人集中公诉、集中开庭、集中宣判、集中收监,以达到刑法应有的震慑效果。

  为统一执法标准,完善醉驾综合治理,城关区检察院会同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醉驾案件治理”专题座谈会,围绕危险驾驶案件发案特点及规律、办案重点及难点问题,就危险驾驶案件数量激增原因、如何制定行之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如何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等进行深入讨论交流,消弭分歧,达成共识,积极探索对醉驾案件的源头防控及有效治理路径,切实维护公共安全。

加强警示教育 深化普法宣传

  城关区检察院在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挂牌成立了“危险驾驶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放置宣传展板、标语横幅,印发宣传手册、“文明驾驶”倡议卡等,将“警示教育基地”作为对醉驾行为人集中公开训诫、集中开庭审理的场所,深入开展涉酒驾普法宣传,切实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据悉,今年6月,城关区法院在危险驾驶警示教育基地对9件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城关区检察院公诉人依次宣读起诉书,概述被告人基本案情并提出量刑建议,9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并表示自愿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检察机关对24名危险驾驶行为人开展集中公开训诫,通过检察官释法说理、警示教育片播放、肇事车辆展示、身边案例讲解、犯罪成本核算等方式,详细阐明有关醉驾的法律规定及社会危害性,促使行为人深刻认识到醉驾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汲取教训,敬畏法律,不再触碰法律“高压线”。

开展专题授课 促进规范执法

  城关区检察院检察官还受邀参加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办的“法制培训班”活动,为一线执法办案交警以“醉驾案件办理”为题专题授课。检察官结合真实案例,针对侦查机关办案中存在的血液检测不规范、侦查取证不完全等重点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讲解,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帮助侦查机关堵塞取证漏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自从开展醉驾犯罪专项治理行动以来,醉驾刑事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办案周期大幅缩短,节约了大量司法资源,形成了高压打击态势,专项治理行动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良好。”城关区检察院检察长王龙说。(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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