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水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六清”工作成效显著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天水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能,严守案件质量,以“十四个一律”、立体式督查等制度为保障,在提前介入、案件办理、线索核查、“打伞破网”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
近期,针对“六清”任务目标,天水市人民检察院专门部署安排,截至目前,两级检察院扫黑除恶“六清”工作目标已基本实现,共受理各类线索183条,检察环节已全部清零。
制度保障为先整体有力推进
充分发挥天水市检察院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作用,及时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工作要点》,在全省率先制定并实施“十四个一律”工作机制。制定《涉黑涉恶案件领导主办或领办制度》等11项规章制度和8项工作方案,为专项斗争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天水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承上启下”作用,对重要数据定期分析通报,探索建立“专项检查+督导调研+大要案挂牌督办”立体督查模式,先后由检察长或副检察长带队开展专项检查7次,派出7个督导组对各县(区)检察院开展多轮调研督导,实现检查全覆盖。
案件质效为上聚焦主业突破
严格落实涉黑涉恶案件“百分百提前介入”要求,两级检察院共提前介入115件次,逐案提出补证要求、建议。严格落实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领办、主办制度,县(区)院检察长必须全程参与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定性、涉案人员确定、捕与不捕、诉与不诉决定等制度。截至目前,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共办理案件66件。同时,充分发挥三级院同步审查制度优势,对所有案件全部经过专案组、县(区)检察院检察官联席会议、县(区)检察院检委会、市检察院讨论、省检察院审批“五道关口”,确保案件定性准确。
“六清”目标为重确保决战决胜
针对“六清”行动要求,天水市检察院专门制定下发《2020年第一季度情况通报》,要求各县(区)检察院结合实际,对照分析,针对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改进措施,确保各项办案指标稳步提升。对进展较慢的6起重大疑难涉黑涉恶集团案件,实行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包案督办,要求院领导面对面、点对点指导,逐案推动突破。坚持“十四个一律”、检察官百分百提前介入、重大案件检察长亲自办理等制度,确保案件质效。市检察院扫黑办对线索核查、案件办理、“打财断血”、综合治理等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实时跟踪,动态监控,逐案跟踪督办,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把握时间节点。各县区检察院成立专班,集中力量,加快办案、核查进度,确保“六清”行动任务目标按期完成,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齐洪德 通讯员 许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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