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甘政法)近日,安宁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对一起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件进行监督评议。
案件评议中,办案人围绕案件起因、过程、法律适用、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等方面作了详细介绍,使人民监督员更加准确、客观、全面掌握了案件情况,保障评议工作顺利进行。两名人民监督员分别进行独立评议并综合全案情况发表了监督意见,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因索要劳动报酬采取不当措施,暴力程度较低,且系初犯、偶犯,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同意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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