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工作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通讯员 包涛 宋莉)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履行审前主导责任,提升侦、捕、诉工作合力和办案质效,日前,靖远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工作办法》。
《办法》规定了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案件范围,并对提前介入侦查的检察官应当履行的职责作出规范。对于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新型及涉众型案件,做到提前介入全覆盖,确保介入参与人员稳定,坚持快速介入、全程介入,最大限度保障介入效果;对于涉黑、涉恐等有组织犯罪以及大型系列专案工作,集中精干力量专人专办,注重介入的整体把握和统筹。
为确保提前介入落到实处,《办法》提出通过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注重强化论证分析,在对个案总结和提炼的基础上,有意识地将个案向类案引导,积极促进执法理念的转变,实现引导效能在侦查人员观念上、意识上产生持续效应;同时积极主动加强与法官交流,确保介入成果最大化。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提前介入侦查案件4件。通过引导取证,追诉漏犯6人,追诉漏罪5件;因公安机关取证不规范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均得到采纳。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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