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条措施助力民营经济有序发展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甘政法)近日,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出台《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加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
《意见》制定了十条工作措施,既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刑事犯罪,又注重保障民营经济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积极作用,两手抓、两不误,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和农业生产安全平稳有序,确保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起好步、开好头。
《意见》发出后,张掖市两级检察机关紧密联系当前工作实际,立即行动起来。市检察院深入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部门,就春耕备产、农资打假、案件移送等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县区检察院在抓好疫情防控举措前提下,通过向民营企业送温暖、送法到企业、摸排优化营商环境和农资案件线索等多种方式,服务民营企业和春耕生产。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甘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蒋小红带领党组成员到张掖市嘉禾绿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甘肃省鸿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走访慰问,给民营企业送去酒精、消毒液、一次性防护手套等防疫用品和方便面等“暖心包”。
临泽县检察院干警实地走访甘肃泽周农林科技有限公司、临泽县瑞峰种子经营部、蕴源农资旗舰店等种子、农药、化肥经营企业,详细了解疫情期间企业防疫措施及有无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等情况,针对民营企业的司法诉求,检察干警积极帮助企业分析疫情影响和潜在风险,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山丹县检察院干警结合办案情况,先后到甘肃祥和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丹县良种厂、山丹县正明种植有限责任公司马铃薯仓储物流交易市场、山丹县庄稼医院等民营企业,分析疫情防控中企业存在的风险,及时提醒复工复产企业注意生产、管理上的风险、漏洞,了解中小微企业司法需求,听取企业对疫情防控期间强化民营企业司法保障的意见建议,确保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不断档、不松劲。
高台、民乐、肃南县检察院不断深化与卫健委、工商联、市场监督管理、农业行政执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生产环境,通过多部门联动,群策群力,切实形成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合力,提振企业恢复生产、创新发展的信心和勇气。
责任编辑:王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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