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侧记
2019年12月21日,兰州市检察院干警为司法救助对象毛某办理发放司法救助金相关手续。记者 甘政法 摄
“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一家老小送来了希望。”救助对象毛某拿到3万元司法救助金后向兰州市检察院送上一面锦旗并激动地说。2019年12月21日,兰州市检察院召开司法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该院与兰州市扶贫办建立“司法救助+扶贫”模式,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的做法。
家住临洮县的村民毛某至今仍记得,2017年9月,他在兰州市七里河区某工地务工期间,因为一次意外事故受伤,致使家庭陷入困境。
事故发生后,工地负责人韩某虽然承担了住院费用,但出院后毛某认为其伤情需要继续治疗,故诉至法院,要求工地赔偿后续治疗费9万余元。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毛某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且毛某出院时与韩某签署了《事故处理方案》,承诺“出院后一概不追究任何责任”。一审判决驳回毛某诉讼请求。毛某上诉后,二审维持了原判。
后来,毛某寻求检察机关的帮助。兰州市检察院民事部门经对全案审查认为,毛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其签订的《事故处理方案》向法院申请撤销,而丧失撤销权。法院判决并无不当,故对毛某的监督申请作出了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
案件承办检察官屈静在调查时发现,毛某双手在事故中被电弧烧伤,经鉴定系十级伤残,如今伤情并未痊愈仍需继续治疗。烧伤的创面愈合及双手功能的恢复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因伤无法工作的毛某正处于经济非常窘迫的状态。承办检察官经向上级请示,建议对毛某开展司法救助。
“人民检察院对因诉讼能力不足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能够助其早日走出困境,彰显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屈静感叹地说,检察院依职权为毛某提供司法救助,在帮助其度过困难的同时,弥补了其因诉讼能力不足而败诉的缺憾。
据了解,2019年兰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5件,共计发放救助金80.7万元,其中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的有10件,切实让受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人民检察院对因诉讼能力不足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能够助其早日走出困境,彰显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推动社会文明和谐发展。”兰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蒲军说。(记者 甘政法)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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