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0-01-03 15:44:51     

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

——秦州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纪实
 

  近年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检察院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围绕“公益”核心,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健康发展。自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共提出诉前检察建议5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终结审查1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破解难题 筑牢公益诉讼基础

  秦州区检察院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多次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在全市率先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

  案源问题是制约公益诉讼长远发展的最大瓶颈,秦州区检察院改变以往“坐堂办案”的工作模式,深入推进“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并从相关案件中深挖线索。

创新举措 提升公益诉讼品质

  对内,推进“全程参与、一体化办案”机制,形成刑事、民事、行政三位一体公益保护体系。办理姚某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不仅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赔付13200元损害赔偿金,并在天水市级媒体上赔礼道歉。

  对外,由区检察院牵头,与国土资源、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大数据平台,强化配合协作,推动公益诉讼难点问题的解决。

  同时,强化证据意识,紧紧围绕公益受损事实、违法情况等重点内容,把好诉前程序事实证据关、法律依据关、检察建议关,确保监督效果。

提升效率 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

  强化诉前监督、沟通、跟进,全面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实现未诉先胜和检察监督效能最大化。

  针对校园周边一些商店内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秦州区检察院在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职,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管理的同时,联合教育部门向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宣讲长期食用此类食品存在的健康风险隐患,共同打造安全健康的校园及周边环境,保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记者 齐洪德 通讯员 董 瑾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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