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检察公益诉讼为公共利益撑起一片蓝天

发布时间:2020-07-08 15:38:36     

为公共利益撑起一片蓝天

——检察公益诉讼入法三周年,晒晒“甘肃样本”成绩单

  “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318 件 ,履行诉前程序3718 件,提起公益诉讼 304 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林地、草地、耕地等各类土地 35000 余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饮用水水源地面积 11000 余 亩 ……”这 组 数字,见证了我省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担当和智慧。

  自 2017 年 7 月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设立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公共利益痛点、难点持续发力,办理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推动相关单位和企业堵漏建制,切实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撑起了一片蓝天。


聚焦中心大局
践行公益代表神圣职责

  积极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保底线任务要求,将“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六项重点工作之一部署推动,聚焦“一山一河”,部署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祁连山生态环境治理等专项监督活动,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和《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项举措》。2017年7月以来,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318件,履行诉前程序3718件,提起公益诉讼304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林地、草地、耕地等各类土地35000余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饮用水水源地面积11000余亩,修复治理被污染土壤6400余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固体废物27.3万余吨。

  突出保障“舌尖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部署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兰州地区乳制品及饮用水专项调研等活动,突出办好校园周边、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或不合格食品,网络餐饮领域违规经营以及速冻食品、保健食品等案件。3年来,共立案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23件,履行诉前程序543件,提起公益诉讼22件。兰州市检察院立足大数据监督平台,对全市网络餐饮进行统一管理监督;金昌市委主要领导对金昌市检察机关开展的学校周边“小饭桌”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依法保护国有财产和国土出让领域国家利益。重点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性补贴,社保金、养老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督,防止国有财产流失。立案相关公益诉讼案件400件,履行诉前程序31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件,督促职能部门追偿受损国有财产7.86亿元。陇南市检察院部署开展养老金专项监督,摸排线索20余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督促收回多发放养老金20余万元;兰州新区检察院督促新区国土局向某教育科技公司等企业催缴土地出让金5.1亿元。


完善机制建设
凝聚公益保护监督共识

  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的支持。多次向省委专题汇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2018年,省委书记林铎对我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出批示;同年10月25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向在甘全国和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封信》和宣传画册,详细汇报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1个市(州)、40个县(区)党委政府出台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9个地区党委、人大主要领导作出批示,10个地区人大专题审议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

  完善与检察内外协作机制。完善与行政机关的协作机制,分别与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省水利厅等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多次座谈,就诉讼中的程序和实体问题达成共识,形成会议纪要。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协作配合,制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全省检察机关相关业务部门根据《意见》共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28件,形成全院乃至全省“一盘棋”的公益诉讼工作格局。

  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机制。省检察院出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已对23件25名举报人发放奖励金。陇南市检察院开发了陇南检察“公益损害举报平台”微信小程序。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志愿者和观察员制度,引导、鼓励、支持社会公众参与公益事业。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整改评估验收。


深入探索实践
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积极探索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积极参与“丝绸之路”西北段软硬环境检察协作机制建设,组织召开西北五地六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西北段)”建设,形成“兰州共识”。积极与周边省区建立生态环境检察省际协作机制,规范跨区域案件办理。省检察院还与陕西、河南省检察院协商,探索建立跨陕、甘、豫三省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各地也都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与相邻省份所辖市检察机关的跨省际协作配合,切实加强区域内“大山大河”生态环境的保护。

  探索生态修复新方式。实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工作模式,主动探索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衔接,构建以消除公益损害为主,兼顾赔偿、劳务代偿、易地补植修复的公益保护模式,做好公益保护“下半篇文章”,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庆阳、平凉、兰州新区、洮河林区等地建立了生态修复基地,并联合当地政府组织公益侵权人进行生态修复,起到良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加强机构和能力建设
提升监督水平服务中心大局

  组建专门机构。省检察院、14个市州院和13个较大的基层院专设了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为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强业务培训。3年间举办7次全省公益诉讼业务培训班,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先进地区办案经验,切实提升检察干警的业务水平。

  不断强化硬件保障。成立了检察机关西北首家生态环境检测实验室,部分基层检察院根据办案实际,配备了无人机、勘验箱等办案设备,辅助案件调查取证。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围绕“公益保护”这个核心,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新要求,在加大办案力度、提升监督质效、探索案件范围、增进社会协同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开创公益诉讼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法治保障。(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甘政法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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