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3-20 09:52:35     

【坚持两手抓 夺取双胜利】
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甘政法)3月17日,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特殊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实施意见》共十八条,分讲政治、严惩处、保权益、强监督、优服务、建机制六个部分,对全省检察机关按照“两聚焦一结合”的工作思路,深度结合“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在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中形成“四大检察”共同发力,“十大业务”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实施意见》明确,要依法严厉打击诈骗、盗窃、侵占企业财产、强迫交易,侵犯企业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以及扰乱企业生产秩序、干涉企业正常经营等妨害企业复工复产的各类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力度,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并帮助、支持企业消除影响,恢复声誉。要审慎处理企业复工复产中的刑事犯罪案件,落实“审慎、谦抑、善意”的司法理念,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对企业生产、经营、融资等经济行为,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的以外,不以犯罪处理;对无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构成犯罪的,一律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对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不清的案件,从有利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依法妥善处理。

  《实施意见》指出,依法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教育、鼓励涉嫌犯罪的企业人员自愿认罪、真诚悔罪、积极赔偿,为案件从快、从简和宽缓处理创造条件,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影响,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王建定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