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银行发还130万元借贷资金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芳芳)9月23日,榆中县某银行工作人员向兰州市公安局送来“忠诚卫士,护航金融”牌匾,以此表达对兰州警方的感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全体民警勠力同心,成功打掉多个涉黑涉恶团伙,其中,“石某、刘兴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该大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侦办的全市首起涉黑案。在该案侦办中,共打击处理石某、刘兴某等涉黑成员25名,侦破各类刑事案件24起,扣押、冻结矿产2处、车辆5辆、房产2处,追缴违法高利转贷资金130万元,冻结账户内资金14.2万元。
2019年9月9日,兰州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2020年1月2日,省高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判处石某、刘兴某等涉黑成员23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判处主犯石某、刘兴某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根据“六清”要求,兰州警方对该案主犯刘兴某的财产予以彻底清缴。因刘兴某将获取的甘肃某银行大量信贷资金用于高利转贷,给该银行造成了巨额损失,警方依据法院的判决,向该银行发还已追缴的130万元银行借贷资金。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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