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龚利芳 通讯员 安学海 李进军)11月9日,临泽县板桥镇西湾村农户向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报警称,他家跑来了一只野生动物,从外形体征上看疑似狐狸。考虑到天寒地冷,狐狸跑出去会被冻伤,就暂且圈在家里喂养,希望民警能够前往予以救助。
接到求助后,民警第一时间联系林草部门野生动物管理站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处置。经林草部门野生动物管理站工作人员辨认,初步鉴定该野生动物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沙狐。由于当前受到惊吓或是受冻等其他原因,沙狐目前体质虚弱,但从体征来看没有什么大碍。对此,热心民警购买火腿肠等热量高的食物暂且饲喂,经过几个小时的观察,沙狐身体状况良好,具备放生条件,民警将沙狐拉运至板桥镇平沙墩北山边缘成功放生。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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