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张萍)4月7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清明节期间,全省森林草原火灾起数和受害面积实现零报告。截至4月7日,今年我省共发生森林草原火灾7起,过火面积15.44公顷,受害面积23.26公顷,较去年同期相比起数下降72%,过火面积下降83.09%,受害面积下降77.3%。
据了解,清明节前夕,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发布“禁火令”,决定4月1日至5月31日在全省各林区、牧区和农区公益林、生态治理项目区及林缘区实施禁火;省市县乡四级以全员覆盖为目标,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了社会公众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同时,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进一步厘清相关部门防灭火职责,确保“组织机构、防灭火责任、基础设施、防灭火经费、火灾处置”五到位,形成了“事有人管、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协同作战工作格局。林草部门落实35151座林区坟墓的监管责任,应急、林草、森林公安等部门在重点防火地段增设卡口373个;自然资源部门狠抓责任落实,对14个市州、86个县区防灭火职责进行了督查强化;森林公安严肃查处涉火案件,产生有效震慑。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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