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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发布时间:2021-11-22 17:02:46     

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马志国)日前,庆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环县天池乡殷屈河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潘长虎、时任村委会主任郜维银违规上报危改兜底户问题。2018年6月,潘长虎、郜维银在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的情况下,将不符合条件的2户村民上报为危房改造兜底户,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3800元。潘长虎、郜维银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1年1月,潘长虎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责令其辞去天池乡殷屈河村村委会主任职务;郜维银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合水县太白镇连家砭村曹家寺组组长王永违规领取丧葬补助金问题。2017年8月,王永从太白中心敬老院领取该组1名五保户丧葬补助金2000元后据为己有。2021年8月,王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寺头村村委会原副主任来兴春等人履职不到位问题。2016年9月,来兴春等人未按规定将不符合建档立卡标准的1名村民从贫困人口中剔除,该村民从2017年至2020年享受产业补助资金和入股分红资金共计20990元。2021年5月,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韩显林、村委会主任高建怀被诫勉谈话。2021年8月,来兴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享受的资金予以收缴。

  镇原县上肖镇北庄村违规收取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款问题。2019年至2020年冬春生活救助款发放后,上肖镇北庄村核桃沟组、王坳组、下山组分别向10户困难群众收取救助金6000元,用于村务支出。2021年8月,县自然资源局干部、时任北庄村党支部书记王鹏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返还群众。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