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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纪委监委创新回访教育方式侧记

发布时间:2021-10-24 21:42:16     

帮助受处分人员改正错误

——灵台县纪委监委创新回访教育方式侧记

“刚受到处分时压力特别大,甚至有自暴自弃的想法,多亏县纪委监委同志及时回访教育,帮我解开了思想疙瘩,重新振作起来。”近日,灵台县某部门一名因违纪受到处分的干部道出了心声。

2019年6月,灵台县某部门一名干部因违纪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后,整日郁郁寡欢,干工作变得底气不足。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通过耐心细致的回访教育,最终帮助他放下了思想包袱,找回了信心和干劲,在2020年底的考核中,他被评为优秀等次。

灵台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创新开展“四步工作法”,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使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

“摸底”。回访前通过调阅案卷,全面掌握回访教育对象受处分时间、事实、处分类别等,做到心中有数。摸清回访对象对处分的认识,了解其最近的工作和生活情况。

“听诉”。听取回访对象对案件的看法和认识、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今后工作的思路和打算,深入沟通交流,在回访中拉近彼此距离。

“三谈”。谈话内容做到“三必谈”:谈过去,剖析受处分原因和经验教训,引导受处分人员深刻反省,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谈现在,谈当前的工作和生活,缓解受处分人员的心理压力,引导其正确处理处分和工作的关系;谈将来,帮助其打消顾虑、提振信心,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认真工作。

“回访”。落实定期回访制度,跟踪了解回访对象,及时指导。建立定期谈心谈话制度,联系单位党组织,听取受处分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听取群众的反映和评价,及时开展纠偏矫正。

截至目前,灵台县纪委监委共回访教育133名受处分人员,其中4人在处分期满后被评先评优。(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张小锋 通讯员 王思凡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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