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邹彩红)近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正式印发实施《甘肃省内河通航水域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则(试行)》,标志着我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迈入精细化、制度化新阶段,为黄河干流、白龙江流域、刘家峡水库等重点通航水域应对突发天气等应急情况提供了规范化管控依据。
《规则》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动态管控”为原则,系统规定了禁限航管制的适用范围、实施主体及九类适用情形,包括不良能见度、大风天气、水文异常、夜间禁航、危险品运输限制及极端天气应对等要求,填补了甘肃省通航水域禁限航标准的制度空白。
《规则》建立“预警-管控-解除”闭环机制。依托现行预警叫应机制,交通海事部门及时推送气象水文信息,研判分析并发布禁限航通告;通过“陆路巡查+水上巡航”双轨监管模式,严查超员超载、违反禁限航规定冒险航行等违规行为。
下一步,各级交通海事部门将开展系列宣贯培训,推动《规则》落地见效,为构建“安全韧性、畅通高效”的甘肃水运安全体系提供制度支撑。
责任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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