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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次将自然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发布时间:2021-12-13 12:25:03     

我省首次将自然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将对强化信用监管起到示范效应

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李维琴)近日,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将自然人马某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这是我省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次将自然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对强化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起到示范引领效应。

据了解,马某某因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2021年11月被徽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并发出禁令。依据《市场监督管

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马某某发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当事人,在审查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委托承担政府采购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予授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荣誉称号等表彰奖励。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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