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李维琴)12月7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我省开辟绿色通道,研究制定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称评审政策,以激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新创业活力。
据了解,在甘肃工作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均可申报职称评定。省内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通过托管档案的省内各级人才市场申报。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单位与档案托管地一致的,经所在单位同意,通过托管档案的人才市场申报;工作单位与档案托管地不一致的,经档案托管地的人才市场同意,通过工作单位申报。人事关系、档案不在甘肃,但在甘肃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兼职或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单位同意,可通过其所在兼职(技术服务)单位在甘肃申报。自由职业者、自主创业人员通过所在乡镇(街道)、社区申报。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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