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首席记者 何明霞)近日,省药监局印发《关于加强疫情期间“甘肃方剂”配制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对前期已实施备案管理的5种“甘肃方剂”医疗机构制剂,及此轮疫情期间省卫生健康委公布的2种“甘肃方剂”协议方的配制、煎制开展定点督导检查,持续加强监督管理。
据了解,省药监局在重点对兰州市、白银市、兰州新区已备案“甘肃方剂”配制单位甘肃奇正藏药有限公司、甘肃省中医院科研制剂中心、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迅速开展对公布的2种“甘肃方剂”协议方指定煎制服务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集中监督检查。同时,组织全省各地药监局对辖区内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中药材交易市场开展定期巡查,全力保障“甘肃方剂”在助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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