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李维琴)近日,省人社厅印发《关于推动企业全面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鼓励企业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面的主体作用,积极推进我省各级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通知》指出,已在人社部“双备案”的中央企业在甘单位、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符合有关条件可以申请开展职业技能自主评价。拟开展自主评价的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或承接职业技能评价监管服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提出备案申请,中央在甘单位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通过备案的企业信息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上报人社部,在全国技能人才评价网上进行公布。全省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备案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定期公布全省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
《通知》明确,在实施评级评价过程中,自主确定考核内容,自主选择评价方式,自主确定评价结果,真正实现职工的技能等级评价由企业说了算,发挥企业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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